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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浩    发布日期:2023-11-28    查看:48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的有机融合,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面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开展2023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黎明职业大学校企共建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黎大〔2020〕90号)(附件1)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对象

第一、二批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项目所对应的课程。(附2)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教材编写团队成员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所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2届以上,具有一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双能型教师优先。

2.计划建设并开设的校企共建课程必须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重点支持专业(群)核心课程。

3.申报课程须优选区域内典型企业开展共建,签订共建协议等合作文件。

4.课程须按需要组建2~5人的教学团队,团队中至少要有一家企业人员参与,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5.对企业人员来校上课的具体要求:

1)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经考核达到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水平);

3)政治素质可靠,能胜任课堂教学(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试讲或审核后确定)。

四、建设周期及经费

校企合作共建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后学校根据《黎明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五、其它要求

1.校企共建课程已纳入各二级学院考核范畴,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课程的建设要求,指导申请人撰写项目申报书。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动员相应教师积极申报,并对各项目《申报书》认真审核,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2.各二级学院必须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相应条件,随时跟踪项目开展情况,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建设任务。

3.立项课程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后方可申请结题,请项目负责人做好材料的收集工作。

4.校外人员来校上课时,课程建设的校内人员至少要有1人以上随堂听课,以学习企业人员的相应经验,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5.按照“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验收不合格者,将撤销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请各级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六、申报材料

1.黎明职业大学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3)

2.企业参与人员的学历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注明“黎明职业大学校企业共建课程申报用”),以上材料均经合作企业(单位)盖章后交所在二级学院,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签字。

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31日前将《申报书》、企业参与人员的学历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上传至黎明职业大学质量工程管理平台http://lmu.kypt.chaoxing.com院系审核人员(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于4月3日-10日进入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审核本学院教师申报的项目,并给出初审意见。学院同意申报的项目需汇总并填写《黎明职业大学2023年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1日前提交教务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mujxcg@163.com。

 

附件:1.黎明职业大学校企共建课程实施办法

2.黎明职业大学第一、二批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

3.黎明职业大学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书

4.黎明职业大学2023年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汇总

 

 

黎明职业大学办公室

2023年3月14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3-14至2023-04-0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